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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01-01-11

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说明书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名称:焦作碱业
  股票代码:0719
  公司名称: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民主北路15号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售股票比例:以1997年3月31日本公司股票上市时的总股本5176.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以现有总股本6729.4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307693股
  配售股票数量:573.25万股
  配售股票价格:每股人民币6.8元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写,经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1998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一次董事会通过,并由1998年4月30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通过本公司本次配股方案。该方案已经河南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豫证券办(98)34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00号文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汪定代表人:桂敏杰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194
  2.发行人: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新棠
  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民主北路15号
  联系人:秦海员
  电话:(0391)2925951—288
  传真:(0391)2919211
  3.主承销商: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树隆
  注册地址:合肥市宿州路20号
  联系人:林培富
  电话:(0551)2632666—1409
  传真:(0551)2634609
  4.股份登记公司: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5.律师事务所:信达律师事务所
  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东风大厦21层
  经办律师:陈利民徐育康
  电话:(0755)3243139
  传真:(0755)3243108
  6.会计师事务所:亚太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郑州市经七路14号
  经办注册会计师:何其聪徐文彬
  电话:(0371)3932415
  传真:(0371)3947687
  三、本次配售方案
  1.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6.8元
  2.配售比例:以现有股本总额6729.4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307693股(以1997年3月31日本公司股票上市时的总股本5176.5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
  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3898.1万元,扣除本次配股的发行费用158.5万元,预计本公司实际可募得配股资金3739.6万元。
  4.股权登记日:1998年8月26日
  除权基准日:1998年8月27日
  5.配售数量
  本次配股实际的配售股数为573.25万股,其中: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股443.25万股。
  (2)国有法人股股东可获配1109.7万股,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企发[1998]57号文批准,国有法人股持股单位焦作碱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用现金认购130万股,其余放弃。
  6.配股前后公司股本总额与股权结构:
  本公司现有股本6729.45万股,本次配售573.25万股。如本次配股如数认购,公司总股本将增至7302.7万股,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股本类型      本次配股前  配股增加  配股后股本   比例(%)
                      (万股)    (万股)     (万股)
  尚未流通部分
  国有法人股        4808.7      130      4938.7     67.63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808.7      130      4938.7     67.63
  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含高管股) 
                      1920.75     443.25    2364      32.37
  已流通股份合计    1920.75     443.25    2364      32.37
  股份总数          6729.45     573.25    7302.7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8年8月31日至9月11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国有法人股、高管股股东在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认购配股股份时,填写“碱业A1配”(代码为8719),每股价格为6.8元,配股数量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配股比例(配股比例为10∶2.307693)后取整,不足一股的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2)国有法人股、高管股股东缴款时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3)若投资者在1998年8月27日至1998年9月11日办理了“焦作碱业”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商处认购配股。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股份由承销商根据承销协议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配售股票中可流通部分上市交易时间,将在本次配股缴款实施完毕, 本公司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后另行公告。
  2.配股认购后产生的零股处理办法,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3.在国家有关部门作出新的规定之前,本次国有法人股所配售部分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如果本次配股发行成功,预计所筹资金为3898.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8.5万元后,可募集资金373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两项目总投资中企业自筹部分:
  1、3-10万吨/年优质重质纯碱技改工程项目
  该项目选用本公司自行开发的液相水合法工艺,以本公司自产的轻灰为原料,生产我国市场短缺的优质重质纯碱,使本公司优质重质纯碱生产能力通过对生产线进行技改后,由年产3万吨增加到年产10万吨。该项目工艺路线成熟可靠,产品结晶好,盐份低,适销对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已被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列入优先扶持的中西部重点发展的项目之一。项目总投资471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4555万元,流动资金需164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部分申请专项贷款3300万元,于1997年底前全部到位,企业自筹1255万元由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解决。
  该项目已经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豫经贸技字(1995)1022号文批准立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河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豫经贸改[1996]735号文批准。
  2、碳酸钙技术改造项目
  碳酸钙是一种重要的无机化工产品,作为一种无机填料,广泛用于橡胶、塑料等高分子材料制品中,但由于其表面性质是亲水疏油,在高聚物内部分散性极差,只能起到增容作用,而不能和高分子发生相互缠绕和交联,从而导致产品机械强度下降,并给成型加工带来困难,因此,碳酸钙向活性碳钙和超细碳酸钙方面发展势在必行。该项目通过新增石灰窑、窑气洗涤塔、焦碳过滤塔、压缩机、活化器等主要设备,对公司现有碳酸钙进行技术改造,由目前的4.5万吨/年扩改到6万吨/年,其中2万吨/年转化为活性碳酸钙,使本公司碳酸钙生产向多品种、高附加值方向发展,为进一步扩大活性碳酸酸钙生产打下坚实基础。该项目总投资2888.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715万元,流动资金173.6万元,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投入2484.6万元,缺口部分404万元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解决。
  该项目已经河南省焦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焦经贸改字[1997]249号文批准立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河南省焦作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焦经贸改字[1998]31号文批准。
  七、风险因素及对策
  (一)风险因素分析: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此次配售的股票时,除本说明书提供的各项资料外,还应考虑下列风险因素:
  1、经营风险
  本公司主要从事纯碱、优质重质纯碱及碳酸钙的生产、销售业务,其特点为资金技术密集型,规模经济效益明显。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因素:
  (1)经营规模的风险。对于生产纯碱类和碳酸钙类产品的化工企业,只有达到规模生产才能最有效地降低生产消耗与成本,经济效益才能达到最佳。本公司虽年产纯碱11万吨,在国内同类企业中属大型企业,但在规模经营方面仍未达到最佳配置,因此本公司在此方面的优势仍不明显。
  (2)经营产品集中的风险。本公司1997年生产纯碱117943吨、优质重质纯碱23576吨、轻质碳酸钙48624吨,产品均为纯碱类产品和碳酸钙类产品,显得单一,且主要客户为玻璃厂和铝厂,对其依赖性较大,当下游产品市场发生变化或本公司对生产设备停产维修时,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将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本公司产品存在单一性风险。
  (3)融资能力风险
  随着银行的商业化、国家适度从紧的金融政策,即使本公司有较高的信誉,但融资能力仍会受到一定条件的限制。
  2、行业风险
  (1)安全风险
  本公司产品均为化学产品,对某些原料和产品需妥善保管,尽管本公司目前的设备属较先进的水平,但如果操作不当或设备维修不当,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影响本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
  (2)行业内部竞争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纯碱和碳酸钙产品,均为基本的工业原料,主要用于玻璃、冶金、石油化工、纺织、医药、无机盐、合成纤维、化肥、造纸和食品等工业部门和日常工作,市场前景广阔,因而其国内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另一方面,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虽然在劳动力、国际市场等方面有利于本公司的发展,但本公司将面临来自国外的生产技术、装备、产品质量及产品价格等方面的挑战。本公司今后的发展面临着一定的行业竞争风险。
  (3)商业周期风险
  化工产品市场存在其变动周期,这种周期性主要源于玻璃、氧化铝、轻工等行业对纯碱产品需求的变化。以前曾出现过较大的市场变动,近几年趋于稳步发展。
  3、市场风险
  本公司的产品均为基本的工业原料,有着广泛的市场前景,因此国内的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尤其价格竞争。前几年全国市场产品供不应求,近几年市场趋于稳步发展状况,预计到2000年全国市场需求量为700—720万吨。本公司主要客户均在河南省,目前全省年需求量为60多万吨,而产量仅有30多万吨。本公司不排除其他厂家以较本公司产品更低的价格来抢占河南省市场,因此,本公司的产品也存在着一定的市场风险。
  4、项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