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中南股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母公司净利润为-1,297,686,883.0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4,200,100,685.59元,减去当年已分配利润 484,745,218.00元,2022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2,417,668,584.57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公司于 2020年披露的《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2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423,843,1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0元(含税),合
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72,715,295.70 元。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每 10 股应分得的现金红利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相应的现金分红总额。本次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实施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为1,041,365,395.70 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45.86%,符合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 30%的要求。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投资支出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 年修订)》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等,符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2023年 4月 27日,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
的经营状况、投资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3年 4月 27日,本议案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