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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钢松山: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2

韶钢松山: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61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10 个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
-37)。

  公司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 9 个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披露的《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
-38)。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0 年 8 月 10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议案为:《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引入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第二项议案《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的议案》、《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议案为《: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第一项议案《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11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52)。

    二、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主要原因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为充分尊重中小投资者意愿,公司经与各方充分沟通后,审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三、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

  2020 年 9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之后,未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议案将不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与认购对象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解除双方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同时与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双方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战略合作协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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