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0-52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被否决议案为:《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拟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之第一项议案《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与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关于韶关钢铁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下午 2:1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上午9:15
至 2020 年 8 月 10 日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韶钢办公楼北楼一楼会议室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世平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7 月 30 日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7 人,代表股份
1,378,137,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6.9590%,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 1,286,832,3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1853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0 人,代表股份 91,305,26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7737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陈竞蓬、殷巧娟律师对本次大会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逐项审议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1,334,239,090 股 , 占出 席 本 次 股东 大 会 有 效 表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8146 %;
反对 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765 %;
弃权 1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9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72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077 %;
反对 43,775,8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626 %;
弃权 12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7 %。
表决结果: 通过。
(二)逐项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7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议案需逐项表决,控股股东宝武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该议案所有事项的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2.发行方式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 对 44,596,66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47.13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596,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1300 %;
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 未通过。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4.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1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520 %;
反对 44,510,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394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5.认购方式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02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表决结果: 未通过。
本事项未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 意 50,028,1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52.8700 %;
反对 44,493,9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215 %;
弃权 10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