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9-019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19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59,912,955.0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44,858,649.6元,及取得孙公司100%控股权形成的未分配利润1,203,230.68元,减去报告期分配2017年度现金红利50,396,167.0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公司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为355,578,668.29元。
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再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较大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出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及2019年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事前审核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的相关规定,符合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政策,我们同意该分配预案。
公司2019年的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在2019年如实现的利润为正值,并符合《公司章程》及《关于制订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2017-2019年)》中进行现金分红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分配。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公司2019年利润分配政策已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登记备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