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一五年三月
目录
一、声明......3
二、主要假设......3
三、释 义......5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6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7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说明......9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9
一、声明
长城证券接受南方食品的委托,担任黑芝麻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南黑芝麻提供资料及其依法律规定公开披露的信息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黑芝麻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长城证券声明:
(一)本报告所依据的资料均来源于黑芝麻提供或其依法律规定进行公开披露的文件,黑芝麻保证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并对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专业态度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出具意见,不构成对黑芝麻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黑芝麻发布的关于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公告及相关附件的全文。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黑芝麻实施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按《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独立财务顾问没有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主要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三)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黑芝麻、南方食品、公司指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 以黑芝麻A股股票为标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指
本计划 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按照本计划规定的条件,从公司获得一定数量的
限制性股票 指 黑芝麻A股股票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权益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激励对象 指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指 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权益被禁止转让的期限,该期
锁定期 指 限为自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之日起至该权益解锁之日止
本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解锁日 指 票解除锁定之日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锁
解锁条件 指 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办法》 指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西南方 指 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持股99.93%
南方黑芝麻销售 指 广西南方黑芝麻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广西南方持股100%
黑五类物流 指 广西黑五类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持股100%
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指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顾问、长城证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
《备忘录》 指 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
《公司章程》 指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黑芝麻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1、2014年11月2日,黑芝麻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激励计划草案。其中董事龙耐坚、李文杰、陆振猷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回避表决。
2014年11月2日,黑芝麻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对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4年11月2日,黑芝麻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4年11月24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股权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3、2015年3月6日,黑芝麻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等议案。
4、2015年3月6日,黑芝麻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放弃认购,不再参与本次股权激励方案的实施,董事会同意对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激励对象人数由125人调整为118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期授予数量由711万股调整为664万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内容以及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授予日为2015年3月6日。公司和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期方案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同意公司向118名激励对象授予664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对于自己获
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黑芝麻章程的规定回避表决。
2015年3月6日,黑芝麻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并对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015年3月6日,黑芝麻独立董事对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
根据黑芝麻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3月6日。
2、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授予股票数量
(1)限制性股票的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授予股票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664万股,占黑芝麻截止授予日股本总额的2.13%。
3、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根据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实际获授情况具体如下: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龙耐坚 副董事长、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23
陆振猷 董事、总工程师 23
李文杰 董事、黑五类物流总经理 15
李强 执行总裁 25
胡泊 副总裁 20
李维昌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30
中层管理人员、公司骨干(管理、技术、销售)人员, 528
合计112人
合计 664
4、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事项
(1)激励对象的调整
激励对象杨学俊由于个人原因已离职,其已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激励对象李建军、梁家照、王上荣、杨兵、凌文炎、殷勤等6人由于个人原因,全部放弃认购获得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鉴于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原来的125人调整为118人。
(2)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
激励对象杨学俊由于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享有获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利,激励对象李建军等9人由于个人原因,全部或部分放弃认购获得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790万股调整为743万股,减少47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711万股调整为664万股,减少47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