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权转让公告
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将海南赛格燃气有限公司向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壮股份”)法人股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4月11日与海南赛格燃气有限公司签定协议,受让其持有的斯壮股份法人股。
2、根据转让协议,此次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元,转让股份为3.150,108股,转让股份占斯壮股份总股本的2.29%,股权性质为法人股。
3、此次转让后,斯壮股份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但前十名股东与转让前相比发生了变化,见下表。
转让前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559,612 11.34
(2)海南三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704,330 4.89
(3)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6,388,111 4.66
(4)海南赛格燃气有限公司 6,300,216 4.59
(5)柳州机场建设开发总公司 5,617,152 4.10
(6)琼海万泉河先锋管道燃气公司 4,579,200 3.34
(7)海南华美佳技术有限公司 3,434,400 2.51
(8)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004,931 2.19
(9)广西世纪潮广告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2,577,072 1.88
(10)湖北宜昌三峡证券有限公司 1,318,314 0.96
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1)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8,709,720 13.64
(2)海南三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6,704,330 4.89
(3)广西信托投资公司 6,388,111 4.66
(4)柳州机场建设开发总公司 5,617,152 4.10
(5)琼海万泉河先锋管道燃气公司 4,579,200 3.34
(6)海南华美佳技术有限公司 3,434,400 2.51
(7)海南赛格燃气有限公司 3,150,108 2.29
(8)桂林五洲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3,004,931 2.19
(9)广西世纪潮广告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2,577,072 1.88
(10)湖北宜昌三峡证券有限公司 1,318,314 0.96
注:湖北宜昌三峡证券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截止2000年3月31日的流通股。
4、本次法人股转让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无变动。
5、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书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
200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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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以协议方式受让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本公司)受让海南赛格燃气有限公司(下称赛格公司)所持有的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斯壮公司)法人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赛格公司持有斯壮公司630.0216万股法人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59%。经协商,赛格公司同意本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其所持有的315.0108万股斯壮公司的股份。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斯壮公司1870.972万股股份。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3.65%,赛格公司仍持有斯壮公司315.0108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2.3%)。
二、本公司为1996年3月8日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9.3亿元,法定代表人刘军,注册地址为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东段91号计划经协大厦,经营范围:为自治区建设项目筹措资金,开展经营性、开发性投资业务;房地产、建设项目评估、资询服务;国内商业及物资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济技术合作。本公司现有7家全资子公司、3家直属企业和12家控股公司,1999年底资产总额达68.39亿元人民币。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均未被委托行使斯壮公司其他股东权利。
四、目前及此前的六个月内,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企业,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持有,也未买卖斯壮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
五、本公司同意本次转让股份之过户交割手续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两周内办理。
备查文件:股权转让协议书。
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