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22-3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辞职及聘任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裁王天罡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王天罡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王天罡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天罡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天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王玉光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副总裁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附:个人简历
王玉光,男,1987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辽宁卓展时代
广场百货有限公司集团招商部主管、经理助理,沈阳萃兮华都购物中心招商部经理、总监,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部部长助理、副部长、部长;现任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截至目前,其本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