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3 证券简称:丰乐种业 公告编号:2024--009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 18,578,583.3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857,858.33 元,加年初留存未分配利润 512,689,480.11 元,减对所有者(或股东)实施的上年
利 润 分 配 12,280,299.6 元 , 2023 年 末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17,129,905.52 元。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14,014,9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2,280,299.60 元(含税)。
2023 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至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属行业特点、公司发展阶段、经营管理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