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财政部批准成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注册资本2650万元,具有财政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已连续多年担任本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能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因此,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为25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
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2. 人员信息
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姚庚春;事务所2020年底有合伙人143人,截至2020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97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0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3080人。
3. 业务规模
2019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0,496.77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09,400.8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870.98万元;出具2019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55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751.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传媒、电气设备、电力、服装家纺、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种植业与林业、房地产业等。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0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 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4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56人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人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88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1994年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负责过上市公司、发债企业、新三板公司的
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2020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猛勇,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1年至今一直从事审计工作,负责过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的年度审计、重大资产重组、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河钢股份有限公,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签字注册会计师:孟晓光 ,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有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
2. 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齐正华、注册会计师孟晓光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并符合独立性要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猛勇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符合独立性要求。
3.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审计工作。2021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业资格,技术力量雄厚,审计经验丰富。该所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在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守独立性和职业道德,在约定时间内较好地完成了全部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连续多年担任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01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报备文件
1. 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 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