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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钢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公告日期:2020-04-23

河钢股份: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PDF查看PDF原文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公司三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55 亿元(含 155 亿元)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452 号《关于核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55 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证监会批准之日 12 个月之内完成,其余各期自证监会批准之日 24 个月之内完成。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第一期发行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债券期限 5
年,票面金额为面值 100 元/张。2019 年 11 月 22 日,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 4.08%。

    上述款项扣除承销费后已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缴存公司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913000010019306690 的专户中,金额为 1,498,5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玖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根据《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第二期发行债券的基础发行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债券期限 5

年,票面金额为面值 100 元/张。2019 年 12 月 10 日,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国开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最终确定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4.11%。

  上述款项扣除承销费后已由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缴
存公司在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开立的账号为 13101560009207650000 的专户中,金额为 1,498,500,000.00 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亿玖仟捌佰伍拾万元整)。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的 29.97 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期末余额为 0 元。

    三、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9 年度,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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