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ST双环 公告编号:2021-095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提案被否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 会 为 湖 北 双 环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投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下午14:45开始、由董事长汪万新先生主持,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月28日上午9:15—下午15:00,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 17 人,代表股
份数量 8,405,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9%。中小投资者代表股份数量 8,405,0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09%。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0 人,代表股份数量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律师出席或列席了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放弃财务公司股权之优先购买权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 决 结 果 : 同 意 8,405,007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405,0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是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出席现场会议的律师为方伟、彭磊律师。律师出具的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