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震元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独立意见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关于调整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邢小玲、程幸福、赵银丽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