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1 证券简称:厦门信达 公告编号:2023—11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务人破产重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债权人海南高科商贸有限公司对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迈科”)破产重整的申请,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陕西西秦金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西安迈科管理人,要求债权人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一、债权情况
公司与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在不同市场、不同时间点开展各类品牌各类规格的有色金属的购销贸易等业务。
西安迈科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西安迈科金属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X2390028XN
注册资本:136,72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金属产品的销售及交易服务(除专控、贵金属和重要工业原材料);供应链管理服务;自有房产租赁、通用仓储、物流管理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与服务(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商品;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公司及子公司与西安迈科及其子公司的相关仲裁事项等详见公司于此前披
露的相关公告和定期报告。公司及子公司已向管理人提交债权申报材料,本次申报债权金额为 39,502.38 万元(包含西安迈科作为债务人及担保人所需支付的债权本金、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公司债权金额最终以法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债务人重整事项不会对公司整体的业务开展与日常经营造成实质影响。
目前,西安迈科重整方案尚未出台,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西安迈科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西安迈科重整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