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沈阳化工 公告编号:2021-023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羽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张羽超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张羽超先生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告的《沈阳化工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张羽超先生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5553506
传 真:024-25553060
电子邮箱:000698@126.com
通讯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大路888号
特此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
张羽超,男,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公司证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张羽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被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