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证券代码:000692 公告编号:2011-3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调整资产结构,促进主业发展,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惠天房地产”)100%股权。按照国有产权转让有关规定,本次采用在沈阳联合产
权交易所挂牌寻求意向受让方的形式进行转让。
本次转让事项已经沈阳市国资委同意,并确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深圳金开中勤信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作为本次转让的评估和审计机
构,评估、审计基准日确定为 2011 年 6 月 30 日。目前评估、审计结果已经沈阳市国资委
核准。
本次转让事项已经于 201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1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之规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
二、交易方情况介绍
本次采用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寻求意向受让方形式进行转让,交易方尚无
法确定。
三、本次交易标的及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惠天房地产 100%股权。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10 月 23 日,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集中供热工程开发、商品房销售,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壹仟万元,注册地址为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 104 号,法定代表人杨文刚。公司持有其 75%
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惠天经贸公司和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分别持有其 20%和
5%股权,公司实际持有其 100%股权。
四、其他股东情况
A、沈阳惠天经贸公司,主营业务:钢材、五金交电、汽车配件、建材;设立时间:
1993 年 2 月 1 日;注册地:沈阳市和平区嘉兴街 104 号。
B、沈阳市热力工程设计研究院,主营业务:市政热力工程设计、热力工程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技术贸易;设立时间:1985 年 10 月 17 日;注册地:沈阳市沈河区八纬路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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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五、有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交易标的的审计和评估结果
1、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
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 A1185 号):
(1)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惠天房地产经审计后的合并资产总额为 10,639.71 万
元,负债总额为 10,991.02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1,917.26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 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1.31,所有者权益-351.31 万元,营业收入 434.10 万
元,营业利润为-140.37 万元,净利润为-125.34 万元。
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惠天房地产经审计后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为 10,639.71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0,991.02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1,917.26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 0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51.31,所有者权益-351.31 万元。
(2)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惠天房地产经审计后的合并资产总额为 16,919.25 万
元,负债总额为 14,981.52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2,698.07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 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4.33,所有者权益 1937.73 万元,营业收入 0 万元,
营业利润为-14.15 万元,净利润为-56.10 万元。
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惠天房地产经审计后的母公司资产总额为 11,265.75 万元,
负债总额为 11,666.88 万元,应收款项总额为 4,424.72 万元,或有事项涉及总额为 0 万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1.13 万元,所有者权益-401.13 万元。
2、深圳金开中勤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沈
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深金评报字[2011]第 111 号),
以 2011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采用成本法对惠天房地产之全部股东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
评估值为人民币 4,010.87 万元。
七、资产转让定价政策
以国资委核准的评估结果为定价基础,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为人民币 4011
万元。
八、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的是公司调整资产结构,集中精力发展主业,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若本次交易获得成功,公司将收回该股权初始投资并产生一定收益,其对公司未来业
绩的影响程度公司将根据最终成交价格及时发布相关公告。上述股权转让后,惠天房地产
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九、其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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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11 年 6 月 30 日,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对惠天房地产的垫付款为
10,107.38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将采取偿债式转让方式,上述款项作为公司对惠天房地产
的债权将向受让方收回。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向惠天房地产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
十、风险提示
由于上述转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寻求
意向受让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转让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的意见》(沈国资发[2011]81
号);
2、《关于对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批复》(沈国资评核[2011]29号);
3、《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利安达专字(2011)第A1185号);
4、《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沈阳惠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评估项目资
产评估报告书》(深金评报字[2011]第111号)。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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