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3-033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款支付的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根据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公司对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可能引起诉讼并丧失临港化工的控制权及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一、事项概述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与
河北亚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亚诺”)、雒启珂、刘晓民及李真签订了《关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收购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化工”或者“亚诺化工”)51%股权,交易价格为 29,070.00 万元,本次股
权收购已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应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第一期股权交易
款 8,721 万元,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支付第二期股权交易款 5,814 万元,于 2021
年 1 月 4 日前支付第三期股权交易款 5,814 万元。第一期、第二期和第三期股权
交易款公司已支付。
2023 年 4 月 25 日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利安达专字
【2023】第 2122 号《关于沧州临港亚诺化工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报告》,专项报告确认:临港亚诺在 2020 年度、2021 年度均完成了当年的业绩承诺,2022 年度没有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承诺期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15,209.06 万元,累计完成率 95.06%,根据《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的规定,业绩承诺期届满,若亚诺化工 2020 年度、2021 年度 2022 年度
三个会计年度实现净利润总额达到承诺净利润 16,000.00 万元的 90%(含),可视为雒启珂、刘晓民、李真完成业绩承诺,亚诺化工的累计完成率为 95.06%完成
了业绩承诺,业绩承诺方不需要进行业绩补偿。”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公司应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最终根据临港化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为交易对价的 30%)8,721 万元,若公司应付而尚未付款总额达到交易总价款的 20%的状态持续达 20 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 40日时,公司应向河北亚诺支付交易总价款的 5‰作为违约金,同时河北亚诺有权要求公司将未付款部分对应的临港化工部分股权(15.3%)过户给河北亚诺。
二、股权转让款的进展情况
因公司资金紧张未能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
应付未付状态持续达 20 日的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31 日、或非持续但累计达
40 日的截止日期为 2023 年 6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连续 20 日未
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已不满足按照非持续但累计达40 日的条件计算付款截止日。
2023 年 5 月 31 日,公司收到河北亚诺出具的《催告函》,给予公司最后宽
限期限至 2023 年 6 月 22 日,要求公司在宽限期内支付拖欠的全部对价款,同时
保留根据协议约定要求公司支付违约金等相关权利。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筹措资金,筹措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寻找并购资金及取得大股东支持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临港化工业绩完成情况确定,公司需支付河北亚诺第四期股权转让款8,72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47%。
根据公司当前财务状况,公司对第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存在可能引起诉讼并丧失临港化工的控制权及失去主营业务的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不再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 披 露 媒 体 是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