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20-064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上市公司”)以现金交易方式向兰州亚太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房地产”)转让所持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创嘉业”)全部84.156%的股权(上述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亚太实业不再持有同创嘉业股权,同创嘉业不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相关资产已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过户情况
2020年6月30日,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过户的变更登记。根据永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登记备案文件,本次变更后,亚太实业持有的同创嘉业84.156%股权已过户至亚太房地产,上市公司已完成标的资产的交付、过户义务,标的资产过户行为合法有效。
二、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本次交易的相关后续事项主要包括:
(一) 协议各方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二) 上市公司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
上市公司尚需聘请审计机构对出售标的公司进行过渡期间损益专项审计,以明确期间损益的金额。
综上,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
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三、中介机构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亚太实业本次重组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标的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成,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交易对价的支付正在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履行。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与已披露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法律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亚太实业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经履行了应当履行的授权和批准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已经完成过户手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涉及同创嘉业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过程中,不存在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差异的情况;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已经生效并由交易各方依约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或违反相关承诺事项的情形;本次交易尚需办理法律意见“六、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后续事项”所述的事宜,相关各方在按相关协议及承诺履行义务的基础上,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宜履行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或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
2、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3、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甘肃正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