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亚太实业 公告编号:2018-06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份终止司法拍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收到公司股东兰州太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函告,称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日前作出(2018)浙06执恢26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终结对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32,220,200股股权的司法拍卖,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定于2018年9月12日10时至2018年9月1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公司32,220,200股股权(限售股),在拍卖过程中,于9月11日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8)京0108破申30-1号《民事裁定书》,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北京北方银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环球世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益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大市投资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次拍卖未正常进行,故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日前作出了终结本次司法拍卖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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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