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8 证券简称:国城矿业 公告编号:2021-098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17 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 16 区 19
号楼 16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自愿性承诺事项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中自愿性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
表决情况: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5 票回避。
关联董事吴城先生、熊为民先生、李伍波先生、郝国政先生、吴标先生根据相关规定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01)。
表决情况: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