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ST 华讯 公告编号:2022-026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94,41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32%)的股东中国恒
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天集团”)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15,323,987 股本公司股份(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讯方舟”)于 2022 年 2 月 23 日
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94,4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3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本次减持的原因:恒天集团持股结构调整需要;
2、本次减持股份来源:
①2011年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恒天集团认购55,568,862股。
②2012年恒天纤维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给恒天集团128,576,8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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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减持数量和比例:本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323,98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其中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1、2011 年公司前身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的
11,576.8462 万股股份中,恒天集团认购的 5,556.8862 万股自发行完成后自愿锁定 36 个月,即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内,因本次发行的股份而产生的任何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股份拆细、派送红股等方式增持的股份)也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从上市首日起算,预计上市流通时间
为 2015 年 5 月 2 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2、恒天集团在公司 2015 年 7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增持
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中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根据 2016 年 5 月 7 日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
预披露公告》,恒天集团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7,868,423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其中每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不包含公司通过华泰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根据 2016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恒天集团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2,721,053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每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不包含公司通过华泰资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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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计划增持的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 2017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
份预披露公告》,恒天集团将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20,077,004 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62%,其中每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不包含公司通过华泰资产管理计划增持的股份,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公告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做出的预披露信息。恒天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恒天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恒天集团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2021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2-012),
预计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公司 2021 年期末净资产为
负值,另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尚待年审会计师审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9.3.11 规定,如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出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人民币”或者“2021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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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拟减持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