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和部分资产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收到公司
子公司南京华讯方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华讯”)发来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6 执 759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下简称“执行通知”),根据上述执行通知,南京华讯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
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具体详见公司 2021 年 7 月 30 日披露《关于公司各类诉讼
进展公告》之“二、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进展情况”)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根据对方《强制执行申请书》之附件,南京华讯部分银行账户及对外投资的部分股权存在在后续执行过程中被冻结的风险。另外,公司近日对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冻结信息进行了查询,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6 执 759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主要内容
(一)执行通知相关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南京华讯、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旷沃科技有限公司
(二)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6 执 7593 号《执行通知书》主要
内容
你(单位)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 2021 年 10 月13 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
百五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 24 条的规定,责令你(或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相关文书所确定的下列义务:
一、履行(2021)苏 01 民终 6676 号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或法律规定的计算方式支付相应利息。
三、向本院交纳申请执行费。
(三)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6 执 7593 号《报告财产令》主要
内容
关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之规定,你(你单位)必须向本院如实申报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责令你在收到此令后,将财产申报明细表以及相应的权利凭证直接交回本院执行局;你(你单位)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至首次申报财产,若财产发生变动,应当对该变动情况向本院报告;在向本院首次申报后,如财产情况发生变动,影响申请执行人债权实现的,你(你单位)应当自财产变动之日起 l0 日内向木院补充申报;你(你单位)申报可供执行的财产价值超过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经本院审查同意后,对其他财产可以不予申报;接到本申报令后,你(你单位)立即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可以不再作财产申报。你(你单位)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对你或者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你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予以罚款、拘留。
(四)《强制执行申请书》之附件资产明细
1、银行账户
经初步核对,附件中银行账户清单中属于南京华讯(含分公司)在用的账户
17 个,包含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账户 3 个及一般账户 14 个;
2、对外投资股权
(1)持有南京华讯方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缴资本 1000 万
元;
(2)持有南京九度卫星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40%股权,认缴资本 4000 万元;
(3)持有南京国盛防务装备有限公司 27.4%股权,认缴资本 2000.2 万元;
(持有该公司股权已于 2020 年处置);
(4)持有南京军融至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0%股权,认缴资本 300 万元;
(5)持有华研方舟航空科技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80%股权,认缴资本 4000万元;
(6)持有南京南邮通信网络产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10%股权,认缴资本 50万元;
(7)持有南京天稻智慧教育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 15%股权,认缴资本 300万元。
由于南京华讯与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根据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强制执行申请书》及其附件,南京华讯上述部分银行账户及对外投资的股权存在在后续执行过程中被冻结的风险。
二、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
公司近日对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进行了核查,经核查银行账户冻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账户数量 被冻结账户数量 占比 冻结账户余额(万元)
公司总部(注 1) 29 12 41.38% 5.23
公司深圳分公司 1 1 100.00% 1.22
南京华讯(不含分公司) 29 28 96.55% 450.41
成都华讯天谷科技有限公司 6 5 83.33% 48.02
国蓉科技有限公司(不含分公司) 14 10 71.43% 787.50
河北华讯方舟装备技术有限公司 4 1 25.00% 0.18
小计 83 57 68.67% 1,292.56
注 1:公司总部被冻结账户中 5 个账户为因长期未使用被银行冻结。
注 2: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总数为 108 个,除上述子公司外,公司其他子公司所
有的 25 个银行账户未被冻结。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紧缺导致未能及时偿付银行贷款、工程款、供应商货款等,导致公司及子公司面临较多的司法诉讼,从而导致公司(含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根据上述统计,公司(含子公司)被冻结账户数量为 57 个,占公
司(含子公司)账户总数 108 个比例约 53%,冻结账户余额约 1,300 万元,占公
司已公告的第三季度报告中银行存款余额比例约 71%。其中公司总部账户冻结比例虽仅为 41.38%但剩余未冻结账户随时存在被冻结的风险,公司主要经营主体国蓉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华讯银行账户基本被全部冻结。公司总部及上述两家主要经营主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以及剩余未冻结银行账户随时存在的被冻结风险,已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解决措施
公司总部及主要经营主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无法通过银行账户及时收取货款,从而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已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事项已触发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 规定的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将继续加强与各债权人协商沟通,研究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推进债务危机化解;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对历史遗留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盘活资产以改善现金流;公司将继续加强内部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公司将切实做好客户关系维护、满足客户需求,努力维持业务稳定发展。
四、备查文件
1、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2021)苏 0106 执 759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
财产令》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