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86 股票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3-05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第一大股东签署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2022-048),公司第一大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集团”)拟将其持有的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30%的股份转让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 0392023014 号)后,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并提示亚泰集团,在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亚泰集团不得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关于股东股权转让及减持事项的进展公告》(2023-010)。经与亚泰集团确认,亚泰集团在上述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2023-05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作出行
政处罚决定后的六个月内(即 2023 年 6 月 17 日至 12 月 17 日期间),公司大股
东不得减持公司股份。鉴于亚泰集团意向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属于规定不得减持范畴,公司已书面告知并提示亚泰集团,在上述规定期间,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 日 报 》、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