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73 证券简称:当代东方 公告编号:2019-099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合同概述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9 月 8 日、
9 月 25 日召开了七届董事会三十四次会议、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议案》。公司与 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签订了《<世界巡回演唱会>代理合同》(以下简称“代理合同”),详见公司于 2017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17-127)。
2019 年 7 月 11 日,公司与 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 签署了《<世
界巡回演唱会>代理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对原
代理合同进行了调整,调整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
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依据客观情况,经友好协商后,公司(乙方)与 Hongsheng Culture Holdings
Ltd(甲方)于 2019 年 10 月 15 日签署了《<世界巡回演唱会>代理合同》之补充
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补充协议二对原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作出变更如下:
1.各方依据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继续完成世界巡回演唱会共计八场的演出。
2.自本补充协议二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依据《代理合同》约定的每场次演出制作费标准向乙方返还剩余不再举办的五场演唱会之演出制作费。
3.各方合作期限截止至前述八场演出全部结束之日或 2020 年 1 月 12 日
(以时间后届者为准最晚不能超过 2020 年 1 月 12 日)。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
终止后,甲、乙各方在任何场合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对方名誉、形象或利益之不法行为及/或不实言论。
4.各方应为履行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期间所知悉的与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有关的商业交易及所掌握的对方之任何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无关第三方。
5.本补充协议二系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之补充,与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协议与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部分条款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二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仍依据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三、本次所签署的补充协议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补充协议二的签署,是协议双方依据客观情况,经友好协商后就代理合同及补充协议作出的变更,有利于加强公司现金流动性,且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以及全体投资者利益。
特此公告。
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0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