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通过现金出售的方式,向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上市公司持有的的安徽威宇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威宇”)33.7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安徽威宇股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2023年2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事项并首次
披露重组方案。公司股票在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即 2023 年 1 月 13 日至 2023
年 2 月 17 日期间)相对大盘、行业板块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2023 年 2 月 17 日 2023 年 1 月 13 日 涨跌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股) 12.66 12.62 0.32%
深证成指(399001.SZ)收 11,715.77 11,602.30 0.98%
盘值
房地产指数(399241.SZ) 1,875.00 1,934.34 -3.07%
收盘值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0.66%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3.38%
注:本公告中部分数据相减之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经本公司核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不存在异常波动的说明》之签章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