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美好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22-06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如下:
一、关于公司回购股份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股份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议案》:鉴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出现非理性下跌,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批准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20,000 万元且不低于(含)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0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回购股
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
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1-06)。
(二)回购方案的实施进展情况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后,公司根据市场和资金情况分阶段择机实施回购。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85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93%,最高成交价格为2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6元/股,支付总金额(不含交易费用)为39,995,078元。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在首次回购事项发生后,以及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均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3日、2021年2月5日、2021年3月2日、2021年4月2日、2021年5月8日、2021年6月3日、2021年7月2日、2021年8月4日、2021年9月4日、2021年10月12日、2021年11月3日、2021年12月2日、2022年1月6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21-12、2021-13、2021-17、2021-22、2021-43、2021-48、2021-50、2021-53、2021-55、2021-56、2021-59、2021-60、2022-01)。
截至公告日,已支出的回购金额为回购计划下限10,000万元的40%,未能全面完成既定方案。
二、关于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原因
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公司面临阶段性挑战和困难,外部市场环境和自身流动性状况较回购方案确立时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处于传统房地产业务向新兴的房屋智造业务全面转型的阶段,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的房屋智造业务受到国家政策鼓励和支持,但由于业务尚处于发展初期,前期投入较大且订单尚未达到相应规模,导致出现较大程度的持续亏损;传统房地产业务则受到开发周期影响,项目结算面积、结算收入较少,同时受到政策调控、行业危机以及市场下行等不利因素影响,融资环境持续收紧,项目去化放缓。2021年前三季度,各种不利因素叠加导致公司出现经营性亏损57,433万元,且整体流动性趋紧。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流动性状况尚无明显改善。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和资金状况,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决定提前终止回购公司股份,将资金优先用于日常经营性支出及刚性债务还款。
三、终止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
本次终止股份回购事项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之日起终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基于目前的外部环境及自身资金状况,为保证
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所作出的谨慎决策。终止回购股份有利于应对公司资金紧张局面、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终止回购股份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五、终止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回购股份有利于应对公司资金紧张局面、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六、关于终止回购事项的后续安排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466,988,633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为22,850,800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的0.9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终止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