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1-01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1 月 12 日,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3,以下简称“减持计划”),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合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
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63,739 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157%。
2021 年 2 月 2 日,公司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吉祥先生、姜云涛先生、王
志刚先生、李秀峰先生、朱兴功先生的通知,上述人员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减持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完成了减持计划。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名称 方式 (元) (元) (股) (%)
安吉祥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2 月 2 日 476.52 475.98-476.83 14,875 0.0036
姜云涛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2 月 2 日 475.81 475.81 5,650 0.0014
王志刚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2 月 2 日 477.47 476.99-478.54 11,625 0.0028
李秀峰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2 月 2 日 476.27 476.25-476.99 11,475 0.0028
朱兴功 集中竞价交易 2021 年 2 月 2 日 477.72 476.50-478.00 11,451 0.0028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合计持有股份 59,500 0.0147 44,625 0.0110
其中: 14,875 0.0036 0 0
安吉祥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44,625 0.0110 44,625 0.0110
合计持有股份 22,600 0.0056 16,950 0.0042
其中: 5,650 0.0014 0 0
姜云涛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6,950 0.0042 16,950 0.0042
合计持有股份 46,500 0.0115 34,875 0.0086
其中: 11,625 0.0028 0 0
王志刚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875 0.0086 34,875 0.0086
合计持有股份 45,900 0.0113 34,425 0.0085
其中: 11,475 0.0028 0 0
李秀峰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425 0.0085 34,425 0.0085
合计持有股份 45,802 0.0113 34,351 0.0085
其中: 11,451 0.0028 0 0
朱兴功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34,351 0.0085 34,351 0.0085
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减持计 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安吉祥先生、姜云涛先生、王志刚先生、李秀峰先生、朱兴功先生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4、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后续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相关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