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3-01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收到公司董事 ZHU JEFF XIANCHAO(中文名:祝先潮)先生的通知,
基于公司发展的良好态势及对未来发展的充足信心,出于对公司估值的理性判断,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其本人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员:公司董事 ZHU JEFF XIANCHAO(中文名:祝先潮)先生
2、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持股数 成交金额 股数量
量(股) 日期 数量(股) 均价(元/股) (元) (股)
ZHU JEFF XIANCHAO 董事 0 2023 年 2 月 20 日 3,200 199.42 638,144.00 3,200
(中文名:祝先潮)
5、增持资金:该名董事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属其个人行为,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 ZHU JEFF XIANCHAO(中文名:祝先潮)先生本次增持公司股
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
规定。
2、本次增持的董事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