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111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基于公司发展的
良好态势及对未来发展的充足信心,出于对公司估值的理性判断,根据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上述人员于当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 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人员: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增持目的:对公司长期价值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增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自二级市场买入
4、增持股份情况:
增持前持 本次增持 增持后持
姓名 职务 股数量 日期 数量(股) 均价(元/股) 股数量
(股) (股)
马骥 董事长 5,500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500 453.00 7,000
安吉祥 董事、总经理 27,200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600 444.98 28,800
姜云涛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9,100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400 454.98 10,500
王志刚 董事、副总经理 21,200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300 441.90 22,500
李秀峰 副总经理 20,900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300 455.09 22,200
朱兴功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20,701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500 439.17 22,201
张德申 董事会秘书 15,425 2019 年 11 月 25 日 1,300 445.89 16,725
赵树平 监 事 200 2019 年 11 月 25 日 200 446.27 400
5、增持资金:上述人员增持股份的资金均为自筹资金,本次增持属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行为。
二、其他事项说明
1、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同时,上述人员自愿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12 个月内不减持。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