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9-032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新”或“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可转换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长春高新;证券代码:000661)于2019年2月25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或定向可转债购买资产并配套融资暨关联交易的停牌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2号——停复牌业务(2018年12月28日修订)》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9年2月22日)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所持股份类别等情况披露如下:
一、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9年2月22日)的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股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占公司股份 持股数量
总数比例 (股)
1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36% 38,038,477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53% 4,297,900
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2.32% 3,954,615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1.67% 2,844,514
5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9% 2,016,894
基金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7% 1,996,625
7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1.07% 1,816,275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2% 1,732,577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0.85% 1,446,136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 基金、理财产品等 0.80% 1,359,065
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4.98% 59,503,078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1个交易日(即2019年2月22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持股人名称 持有人类别 占公司股份 持股数量
总数比例 (股)
1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2.36% 38,038,477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2.53% 4,297,900
3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2.32% 3,954,615
4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1.67% 2,844,514
5 交通银行-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9% 2,016,894
基金
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1.17% 1,996,625
7 澳门金融管理局-自有资金 境外法人 1.07% 1,816,275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1.02% 1,732,577
9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基金、理财产品等 0.85% 1,446,136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医 基金、理财产品等 0.80% 1,359,065
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4.98% 59,503,078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