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7-07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
11月 16 日披露《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17-075)。2017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董事会秘书张德申先生《关于股份减
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其减持计划已完成。现将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姓名 公司职务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
张德申 董事会秘书 2,975 0.0017%
二、本次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1、减持股份情况
姓名 公司职务 减持时间 减持数量(股) 减持均价(元)
张德申 董事会秘书 2017年12月19日 2,975 179.5
2、减持前后股份变动情况
减持前 减持后
姓名 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张德申 董事会秘书 11,900 0.0070 8,925 0.0053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高管人员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上述人员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七条所列之上市公司董监高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公司高管人员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也非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
的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张德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