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A股配股说明书
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配股类型:面值1.00元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简称:珠海中富 股票代码:0659
配股比例:每10股配1.66667股(按照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计算为 每10股配3股)
公司全称:珠海经济特区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数量:3326万股 配股价格:人民币9.3元/股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镇第一工业区
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关于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准则(第四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编写。经珠海经济特区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董事会1998年2月26日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1997年配股方案,1998年3月30日召开的本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了该方案。本次配股方案经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粤证监发199815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 字199844号文批准。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 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203栋
法定代表人:桂敏杰
电话:(0755)3203494
传真:(0755)3203517
2.发行人:珠海经济特区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湾仔镇第一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黄乐夫
联系人:龚淑媛周毛仔李翔
电话:(0756)8823411
传真:(0756)8822046
3.主承销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嘉宾路4028号太平洋商贸大厦20—28层
法定代表人:沈沛
联系人:路育红王斌
电话:(020)83571109
传真:(020)83577229
4.副主承销商:招银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 华路3号深纺大厦C座一楼
法定代表人:施永庆
联系人:车晓昕
电话:(0755)3362974
传真:(0755)3362974
5.分销商:珠海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注册地址:珠海市吉大路1号法 定代表人:李伟泉联系人:陈芳电话:(0756)2273951传真:(0756)2273539
6.律师事务所:珠海市精诚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址:珠海市海滨南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012室经办律师:黄海波罗金凤张文晶电话:(0756)8121001传真:(0756)8121003
7.会计师事务所:珠海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康宁路中心里100号之六经办
注册会计师:潘荣卿杜小强
电话:(0756)2227513 传真:(0756)2217643
8.资产评估机构:
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所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康宁路中心里100号之一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黄发南欧福秋林添花
电话:(0756)2237088 2252734
传真:(0756)2237088
9.股份登记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25号
法定代表人:黄铁军
电话:(0755)5595572
传真:(0755)5564759
珠海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九洲大道官村雅景楼
法定代表人:李优杰
电话:(0756)3339024
传真:(0756)3338766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 民币1.00元
3.配股比例:以现有总股本30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1.66667股(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17,000万股计算为10股配售3股)。
4.配售数量:配售总数为3,326万股,其中,唯一发起人股东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承诺以其属下的控股企业沈阳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简称“沈阳中富”)和珠海市中富瓶胚有限公司(简称“ 瓶胚中心”)所拥有股权经评估折价认购部分配股,经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截止1997年11月30日,沈阳中富总资产7,052.27万元,净资产4,289.48万元,瓶胚中心总资产17,260.17万元,净资产14,581.98万元。 中富集团拥有沈阳中富75%股权,权益值为3,217.11万元,拥有瓶胚中心70%股权,权益值为10,207.38万元,两项权益总价值13,424.49万元,按 配股价格9.3元/股计算,共认购1,443.5万股,其余配股权放弃。募集法 人股股东珠海市湾仔联合企业总公司和珠海中亚(集团)有限公司经征询,书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社会公众股应配股份为1,732.5万股,内部职工股应配股份为150万股,均由承销团包销。
5.配股价格: 每股人民币9.3元。
6.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费用:如本次配股全部募足,预计可募集货币资金总额为17,507.2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490.203万元,实际可应用募集资金约17,017.047万元。
7.配股时间安排:股权登记日:1998年6月12日
配股除权日:1998年6 月15日
8.本次配售的新股与公司现行普通股享有同等权益。
9.发起人和持5%以上股份的股东认购配股情况:本公司发起人法人股股东珠海市中富工业集团公司持有股份9,925万股,占总股本58.38%,是唯一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以其属下的控股企业沈阳中富和瓶胚中心所拥有的股权经评估折价认购部分配股,经珠海市资产评估事务 所评估,截止1997年11月30日,沈阳中富总资产7,052.27万元,净资产4,289.48万元,瓶胚中心总资产17,260.17万元,净资产14,581.98万元。中 富集团占沈阳中富75%股权,权益值为3,217.11万元,占瓶胚中心70%股权,权益值为10,207.38万元,两项权益总价值13,424.49万元,按配股价 格9.3元/股计算,共认购1,443.5万股,其余配股权放弃;募集法人股股东珠海市湾仔联合企业总公司和珠海中亚(集团)有限公司放弃本次配股权。
10.如本次配股获足额认购,预计本次配股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如下表:
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 97年12月31日 实施分配方案 配股增加 配股后 比例%
股本 后总股本 (预计) (预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9,925 17,865 1,443.5 19,308.5 56.91
2.募集法人股份 800 1,440 (放弃) 1,440 4.24
3.内部职工股 500 900 150 1,050 3.1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1,225 20,205 1,593.5 21,798.5 64.25
二、已流通股份境内人民币普通股
5,775 10,395 1,732.5 12,127.5 35.75 已流通股份合计数 5,775 10,395 1,732.5 12,127.5 35.75
三、股份总数 17,000 30,600 3,326 33,926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对象:本次配股对象为1998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和珠海证券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拥有配股权的珠海中富A 股股东。
2.配股缴款起止日期:自1998年6月17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3.配股缴款具体办法: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持有“珠海中富”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1.66667的比例获得“中富A1配”权证,代码 为“8659”,本次配股派发的配股权证不上市交易,直接在各券商托管处记帐,由“珠海中富”股票持有者在其股票托管券商处缴款认购,配股价人民币9.3元/股;内部职工股股东凭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股权证持有 卡到南方证券珠海营业部(地址:珠海市吉大景山路银晖大厦二楼)办理 缴款手续。
4.逾期未被认购的股份处理:逾期未被认购社会公众股应配股份和 内部职工股应配股份由承销团包销。
5.若社会公众股股东在1998年6月15日至1998年6月30日办理了“珠海中富”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券商处认购配股。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社会公众股的获配股票的上市日,将于本次配股工作结束并刊登 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2.在国家就法人股的流通问题作出新的规定以前,本次法人股认购 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3.配股认购后产生不足1股的零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六、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配股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实际募集资金约17,017.047万元,经本公司199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将所得款项用于以下三个项目。
(一)投入配股募集资金约11,000万元进行PET热灌装瓶技改项目
1.项目介绍:热灌装瓶可以85℃左右的高温下灌装饮料,是当前全世界争相开发的科技含量较高的新型包装材料,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生 产。我国是水果、茶叶等饮料资源最丰富、产量最大的国家之一,同时 也是果汁、茶饮料等消费量最大的国家之一。目前,由于受加工工艺和 包装材料的限制,我国水果、茶叶的加工程序繁杂,利用程度低,PET热灌装瓶可以在高温下直接灌装饮料,有利于水果、茶叶等资源的深加工,因而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和重要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公司从1995年开 始,对原有的常温饮料灌装瓶生产工艺进行重大技术革新,先后投入100 多万美元用于热灌装瓶的研究,在注塑瓶胚、瓶口结晶、拉伸吹塑成型 等方面取得关键性突破,使本公司的热灌装瓶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重要的产品性能指标耐高温性达到85℃左右。根据国家权威科技信息检索机构检索,本公司开发的热灌装瓶“ 属于国内首创”。
2.资金投入计划:由于该技改项目科技含量高,引进先进生产设备的投入较大,同时要实现项目的规模效益,也要求有充足的生产配套流动资金,因此,根据国务院鼓励引进外资参与技改项目的有关精神,本公司经 过和香港众成化纤原料有限公司友好磋商,达成共同经营该项目的协议,项目总投资达1,9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6,400万元)。为了使该项目的 经营运作简捷、高效,增加外方对项目独立运作的信心,双方同意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珠海市中富热灌装瓶有限公司”的形式来共同经营该技改项目。珠海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