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656 深市 金科股份


首页 公告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二级筛选: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06

金科股份:关于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22-177 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风险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所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偿还部分债务本息、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等,但具体方案以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审批确定的最终方案为准。

    2、本次公司拟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等均存在不确定性,且目前尚未最终确定特定投资者,可能存在发行失败的风险。

    3、公司主要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及黄红云先生近期被金融机构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其中
金科控股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至 11 月 16 日合计减持股份 39,713,6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74%;黄红云先生于 2022 年 11 月 25 日、11 月 28 日合计减持
股份 49,7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上述两位股东不排除后续存在被金融机构继续强制平仓导致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风险。

    4、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9 日披露《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前三季
度实现营业收入 43,414,599,810.31 元,同比下降 31.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4,283,428,204.16 元,同比下降-194.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57,222,316.03 元,同比下降 231.50%,公司结算业绩阶段性承压。

    5、截至 2022 年 10 月,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收到相
关法院等司法机关的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的案件金额合计为 45.9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管理层研究,为实现公司“四位一体、生态协同”的高质量发展战略布局,提高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和核心竞争力,优化资本结构,缓解流动性困难,稳定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开发、棚户区改造或旧城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偿还部分债务本息、以及符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政策要求的补充流动资金等。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
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预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拟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准为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实施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亦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原因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处于初期筹划阶段。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方案尚未确定,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