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及辞退福利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及辞退福利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及辞退福利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和国家有关政策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利于公司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公司人力资源效能,实现健康持续发展。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一次性计提统筹外费用及辞退福利,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肖 岩: 王 毅:
孙晓琳: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