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9 证券简称:西王食品 公告编号:2023-009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3 年
5 月 21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4 月26 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西王集团有限公司提名王辉先生、孙新虎先生、周勇先生、周志峰先生、杜君先生、王海芝女士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14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第十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提名何东平先生、董华先生、张光水先生为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十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仍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提供的渠道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张光水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声
明 及 提 名 人 声 明 详 见 公 司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第 14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也不存在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六年的情形。
2、股东大会选举第十四届董事会成员采取累积投票制度,并对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进行选举,逐项审议表决。
3、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详细信息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产生前,第十三届董事会现有董事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四届董事会。
特此公告。
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第 14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辉先生,1978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大学研究
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并于 2012 年 8 月-2015 年 7 月在清华大
学总裁(CEO)课程班深造学习。于 2000 年参加工作,历任西王药业总经理、西王特钢总经理、西王食品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
王辉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新虎先生,1974 年 1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孙新虎先生自 1997 年 7 月起在青岛肯德基有限公司驻外事务部参加工作,2003 年 3 月加入山东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历任西王集团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西王食品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西王集团副总裁。
孙新虎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志峰先生,1975 年 1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大连山海优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浙江三清国际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现任公司董事、西王集团董事、山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周志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周勇先生,1974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10 年入职西王集团,曾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运营总监、西王集团北京运营中心总裁、北京奥威特运动营养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周勇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 1764 股,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杜君先生,197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油脂加工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杜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海芝女士,1984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曾任西王特钢有限公司资金会计、资金结算主管、销售主管,西王食品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王海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
何东平先生,1957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现任武汉轻工大学二级教授、中国粮油学会油脂分会会长。
何东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董华先生,1977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山东百丞税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大学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上海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渤海轮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胜利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圣博润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首批税务领军人才,山东省财政厅技术服务专家,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兼职咨询专家,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专家库成员。
董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光水先生,1963 年 7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山东鉴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
张光水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