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21-033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竞得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等 4 户债权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2021年5月20日,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以下简称:华融广东分公司)公告称:华融广东分公司拥有对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资产(以下简称:标的债权),拟采
取公开保留底价、公开竞价的方式处置。
2021年5月27日,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等4户债
权资产处置公开竞价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超过2亿元【大写贰亿
元,含缴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1780万元(可冲抵转让款)、分期付款利息等】参加上述标的债权处置公开竞价活动【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参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等4户债
权资产处置公开竞价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30、031)】。
二、竞价结果
2021年5月28日,公司以17801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柒仟捌佰
零壹万元)竞得标的债权,并与华融广东分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
和《债权转让协议》。
本次竞得标的债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企业性质 央企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庆亿街 3 号珠光国际商务中心 B 座 9 楼
负责人 陈枫
注册资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21953418G
主要股东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57.02%)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否
公司与华融广东分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标的债权基本情况
标的债权资产情况表
代垫费用
序号 企业名称 本金(元) 利息及罚息(元) 本息合计(元) /其他费用
(元)
1 茂名市开元氮肥有限公司 150,999,978.35 76,860,680.01 227,860,658.36 958,857.77
2 茂名市威龙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49,997,893.00 26,541,263.17 76,539,156.17 347,778.00
3 茂名市威龙商贸有限公司 45,000,000.00 28,341,549.72 73,341,549.72 -
4 茂名市扬帆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10,647,676.04 4,217,893.67 14,865,569.71 138,093.00
合计 256,645,547.39 135,961,386.57 392,606,933.96 1,444,728.77
五、《债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交易基准日(计算标的债权账面本金及利息余额的 2021 年 3 月 20 日
截止日)
债权有关的全部权利转移时间 协议生效后的债权付款日,即公司根据本协议约定
将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全部支付至华融广东分公司指
定账户、且华融广东分公司已足额收到全部标的债
权转让价款之日
付款方式 分期付款: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
付不低于 5340 万元作为首期款项,剩余款项需在《债
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0 日前支
付完毕,并应自《债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按年
化 11%的利率支付相应的付款宽限补偿金(付款宽限
补偿金=未支付的标的债权转让价款×11%×付款宽
限天数÷360)
过渡期(指交易基准日至转让日的期间)及交割完 在过渡期内,华融广东分公司应对标的债权涉及相
应诉讼时效和/或法定期间进行维护;在过渡期内,
毕前标的债权的管理和处置
华融广东分公司因管理处置和维护标的债权而产生
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交割时间 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
内完成债权文件的交割工作
债权转让通知 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完毕起的 20 个工作日内,就
标的的事实,按照下列两种方式通知义务人:(1)
各方在全国或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通
知暨债务催收公告;(2)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或公证送达方式将本协议涉及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
收的事实告知债务人及担保人。上述公告和送达工
作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予以配合。
主体及权属变更 若标的债权需要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标的债
权权属或办理其他法律手续的,公司负责于交割完
毕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该等变更或其他手续;公司
就此要求华融广东分公司协助的,应在上述期限内
向华融广东分公司提出;华融广东分公司将根据相
关规定,予以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协助。华融广东
分公司不承担实现上述变更或完成手续的责任。
风险提示 公司对华融广东分公司提示的风险表示完全知晓并
自愿承担由此可能发生的不利法律或其他后果。
违约责任 如公司发生任何违约事件,华融广东分公司有
权宣布本协议项下一切未到期的支付责任提前到
期,公司应在收到华融广东分公司通知之日起三个
工作日内履行全部提前到期的支付义务。
如公司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转让价款时,未
依本协议的约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支付标的债权首期款的,则构成根本性违约,华融
广东分公司向公司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并
没收公司的交易保证金。如果该交易保证金不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