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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化实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08-07-23

证券代码:000637                          证券简称: 茂化实华            公告编号:2008-032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8年7月18日以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届董事会共有董事9名,8名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并表决,董事李子民因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8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认购2000万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上海东银融资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议案》。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信托)拟发行上海东银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信托计划), 信托规模1.2亿元,信托计划资金将全部用于向上海东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东银)发放信托贷款。信托期限为自信托计划成立日起一年,预期年收益率9%(为扣除信托费用后的纯收益)。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认购2000万元信托计划,并批准公司与中信信托就认购信托计划签署的《上海东银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资金信托合同》。
    截至2008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及银行汇票余额为2.54亿元,以2000万元认购信托计划不影响公司投资的40000吨/年乙醇胺项目,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该信托计划预期年投资回报率为9%,可以使公司资金获得稳定的增值。
    鉴于中信信托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依据公司章程第5.2.11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次交易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书面认可。
    依据公司章程第5.4.6条第一款的规定,董事李子民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