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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关于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22

风华高科:关于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吴泽林先生、沈建芳先生和独立董事肖胜方先生的辞职报告,吴泽林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沈建芳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的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肖胜方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吴泽林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结合公司工作安排在公司负责相关专项工作,沈建芳先生和肖胜方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泽林先生、沈建芳先生、肖胜方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泽林先生、沈建芳先生和肖胜方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公司董事会对吴泽林先生、沈建芳先生和肖胜方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新增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九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了解并征求被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程先生、王海涛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黄纳川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均与第九届董事会一致,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纳川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程先生、王海涛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黄纳川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22 日

附件:

      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李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79 年 4 月生,中共党员,
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党委书记。兼任:广东广晟研究开发
院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半导体微显示企业重点实验室主任,粤港澳智能微纳光电技术联合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关村半导体照明工程研发及产业联盟副理事长。历任: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星光电”)无锡国星副总经理、总经理,国星光电白光器件事业部总经理,国星光电研发中心副主任、主任、研究院院长,国星光电总经理助理、副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国星光电(德国)有限公司总经理,佛山市国星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2.王海涛(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61 年 2 月生,硕士学历,
高级经济师。

  现任:国投招商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圣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工作于南京晨光机器厂、南京市信托投资公司、南京市投资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紫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黄纳川(独立董事候选人):男,1980 年 9 月生,中共党员,
硕士研究生学历。

  现任: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广东民商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历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地勤服务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上述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上述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上述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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