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2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公告编号:2022-51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人,独立董事 3 人,其中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一)经公司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昱先生、江春梅女士、邵晓晖女士和蔡钦铭先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并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徐青女士、王颖彬女士和郑丽惠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九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