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3-0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13 年 3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3
年 3 月 24 日在杭州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 3 名,实际参加 3 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鲁永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监事发表书面审核意见,认为:
1、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2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相关财务数据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2年1-12月份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没有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2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人员有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2012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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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2012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金额为 660,667,651.7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6,066,765.17 元,加年初留存未
分配利润 297,612,109.88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892,212,996.44 元。
201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 2012 年期末总股本 1,045,509,753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派 418,203,901.20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 2012 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
监事会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利润分配事项须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
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鲁永明回避了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通过。
本议案需经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批准,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监事会意见:公司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性协议》遵
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六、审议通过《关于万向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鲁永明回避了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3年度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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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监事鲁永明回避了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通过。
监事会意见: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下属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
中与关联方持续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且各下属子公司与交易方已经形成稳定的
合作关系,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不构
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本次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
通过此议案时,关联监事鲁永明先生依照有关规定,实施了回避表决,其表决程
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情形,且符合监管
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八、审议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张,反对票 0 张,弃权票 0 张,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建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善,具有较为科学、合理的决策、执行
和监督机制,内控体系运行良好,内控制度有效,能够保证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
运行。
2、公司建立的内部组织结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无异
议。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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