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3-47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部分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 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846.53 万元,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2,810.95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 行费用的金额为 35.5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2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3,009,118 股,发行价格 3.29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79,999,998.2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 增值税)人民币 8,478,834.47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521,163.7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出具了 XYZH/2023CQAA2B0302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及
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552,802,836.53 元,当前账户余额为 1,720,423,576.79 元。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使用自筹资金
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募投项
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328,109,539.93 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 328,109,539.93 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承 自有资金预 募集资金拟
号 诺投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攀钢 6 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 137,120.12 119,300.00 26,021.01 26,021.01
2 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 17,974.79 14,300.00 6,146.11 6,146.11
造项目
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数 15,116.63 13,200.00 - -
字化转型升级项目
4 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 12,895.68 10,400.00 643.83 643.83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5 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自动化 3,799.59 3,600.00 - -
升级建设项目
6 钒电池电解液产业化制备及应用研 8,018.50 5,500.00 - -
发项目
7 碳化高炉渣制备氯化钛白研发项目 11,589.60 5,700.00 - -
8 补充流动资金 56,000.00 55,152.12 - -
合计 262,514.91 227,152.12 32,810.95 32,810.95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
8,478,834.47 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金额为
355,773.58 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为 355,773.5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不含增值税金额 自筹资金支付金额 募集资金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及承销费 641.51 - -
审计及验资费用 37.74 - -
律师费用 33.60 25.20 25.20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135.04 10.38 10.38
合计 847.88 35.58 35.58
综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 32,846.53 万元。信永中和针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XYZH/2023CQAA2F0412)。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公司为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已在《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如下安排:“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资金总额,
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 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 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2,846.53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 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32,846.53 万元, 其中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32,810.95 万元,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35.58 万元。本次置换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7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置换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 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会计师信永中和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 15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金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事项经信永中和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相应的审核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