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4-4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在金融投资“低风险金融产品”范畴内,拟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的证券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资金购买证券公司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委托理财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变化的影响较大,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2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同时,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的存量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持续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水平,进一步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
(二)投资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5.00 亿元。
(三)投资方式
通过询价方式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5.00 亿元。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资金为自有存量资金。
二、审议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该事
项经公司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产品风险评估
公司拟委托理财的对象均为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如果证券公司发
生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等情形,将在依法处置证券公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收益凭证持有人进行清偿。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认购理财产品前重点关注证券公司是否已采取完备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确定认购理财产品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限、利率、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明确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及风险监控管理措施等。
3.认购理财产品后,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定期关注理财产品的运行和收益情况,指定专人跟踪证券公司经营情况、监管动态等信息,同时规范内部流程,确保理财产品封闭期结束后及时赎回资金。
4.资金赎回前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进行风险管理和调整,必要时可通过司法途径,申请财产保全,以控制投资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对拟购买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关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发展,将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给公司造成资金压力,能够充分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公司综合财务成本。
五、公司尚在开展的委托理财情况
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 亿元的存量资金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循环使用,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 5 亿元。根据董事会决议,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受托方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产品 产品类型 年化 实际
起息日 到期日 收益率 收益
申万宏源证 金樽专项 2024年1月 2025年1月 保本固定
券有限公司 370 期收 3 亿元 26 日 20 日 收益型 2.85% 未到期
益凭证
六、有关审批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尚未到期的 3 亿元委托理财使用期限延续至协议到期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为提高存量资金使用效率,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 亿元的自有存量资金,通过询价方式择机购买低风险保本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中介机构意见
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保荐机构对钒钛股份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