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2-8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五)14:40。
(2)股东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南山宾馆会议中心多功能厅。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俊勇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9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15,736,74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00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596,576,6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80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1 人,代表股份 619,160,11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197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187,268,9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247%;反对 28,462,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752%;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009,0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2203%;反对 28,462,78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7748%;弃权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 590,062,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005 %;反对 28,997,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4.6834%;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79,2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057%;反对 28,997,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967%;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76%。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 590,150,2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146 %;反对 28,970,9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791%;弃权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466,5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909%;反对 28,970,9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708%;弃权 39,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589,904,0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48 %;反对 29,228,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207%;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20,3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506%;反对 29,228,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8.5221%;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590,134,5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120 %;反对 28,903,4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682%;弃权 1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450,8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6756%;反对 28,903,4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049%;弃权 12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589,987,3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83 %;反对 29,145,1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72%;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5%。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303,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319%;反对 29,145,1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408%;弃权 2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3%。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 限售期
表决情况:同意 589,982,4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875 %;反对 29,155,0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88%;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98,7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5271%;反对 29,155,0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504%;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情况:同意 589,892,1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729 %;反对 29,145,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073%;弃权 1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98%。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208,4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4390%;反对 29,145,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415%;弃权 122,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95%。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 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 590,879,6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324 %;反对 28,185,8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523%;弃权 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195,9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026%;反对 28,185,8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5047%;弃权 9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2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 590,233,91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3281 %;反对 28,903,5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6682%;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3,550,2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1.7725%;反对 28,903,59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2050%;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4%。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10 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表决情况:同意 590,950,7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439 %;反对 28,114,76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408%;弃权 9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3%。
其中,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的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74,267,07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721%;反对 28,114,76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352%;弃权 95,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927%。
表决结果: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攀钢集团有限公司、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攀钢集团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