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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629 深市 攀钢钒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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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钛:关于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6

攀钢钒钛:关于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629                股票简称:攀钢钒钛              公告编号:2021-43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

            签订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德胜”)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为双方初步商谈后达成的意向性框架协议,项目的正式实施最终以经双方商定并完成各自审批后另行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未来的具体业务合作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本次公司与四川德胜签订协议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六、其他相关说明之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的情况。

  一、协议概况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与四川德胜在四川省攀枝花市签订了《项
目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合资建设钒渣加工生产线事宜达成了合作协议。


  (二)协议签订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合作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四川德胜成立于 1997 年 8 月 22 日,注册资本为 23,750 万元,法
定代表人为宋德安,注册地址为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南段 8 号,经营范围包括钒钛炉料加工、钒钛冶炼、钒钛资源综合加工利用及压延加工、钒钛制品加工等。

  四川德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类似交易情况

  2019 年 4 月 4 日,本公司与四川德胜签订了钒渣委托加工合同,
双方约定在 2019 年 4 月 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期间,四川德胜委托
本公司将其部分钒渣加工成钒氮合金。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交易金额约 2,200 余万元。

  2019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与四川德胜在四川省成都市签订了《钒
产品一体化销售合作协议》,四川德胜将其钒产品交由公司进行一体化
销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的《关于与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签订〈钒产品一体化销售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8),截至目前公司与四川德胜在钒产品销售方面尚未发生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德胜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主要内容

  本协议为双方合作框架协议,为后续开展合作的基础。

  双方共同以现金实缴出资设立合资公司,本公司(甲方)出资比例 65%~70%,四川德胜(乙方)出资比例 30%~35%。合资公司以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投资产能 2 万吨/年五氧化二钒的钒渣加工生产线。合资公司采用委托加工方式,为双方提供钒渣加工服务,加工费结合市场行情变化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合资公司向技术所有权人支付一定的技术授权使用费,技术授权使用费的计算规则由合资公司与技术所有权人协商确定。乙方承诺确保乙方及其控制的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全部钒渣资源均委托合资公司加工。合资公司的终端产品品类规划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钒渣在合资公司加工出的产品,甲乙双方建立销售协调机制。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与四川德胜签订框架协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攀西钒钛资源综合利用效能,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战略优势及协同效应,促进钒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对公司进一步做优做强钒产业具有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与四川德胜签订的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项目的正式实施最终以经双
方商定并完成各自审批后另行签订的合资合作协议为准。本协议的签订,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一)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

  1.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定期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金融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 其他框架协议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各方            协议名称          进展情况

  1    2018 年 6 月 28 日  公司、普能(北京)能源  《战略合作框架  履行中,尚未签订具
                        科技有限公司            协议》          体的商业合同。

  2    2019 年 6 月 3 日  公司、四川德胜集团钒钛  《钒产品一体化  履行过程中未发生交
                        有限公司                销售合作协议》  易。

    (二)股份减持情况

  本框架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或股份减持的计划。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四川德胜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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