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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发展: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高新发展: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21-30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27 日(由四川华信(集团)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 28 号楼三单元 2 号

  (5)主要办公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洗面桥街 18 号金茂礼都南 28


  (6)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7)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54 人

  (8)注册会计师人数:22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7 人

  (9)2019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7,425.39 万元,全部系审计业
务收入,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10,908.09 万元;四川华信共承担 34 家上市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审计收费共计 3,831.46 万元,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
购买的职业保险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558.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四川华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况。

  (2)近三年四川华信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10 名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敏,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1997 年
5 月,1996 年加入本所,并于 199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1
年开始为贵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的情况包括: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映国,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3 年
5 月,自 1997 年 8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18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等。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姜均,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14 年
7 月,自 2012 年 7 月开始在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自 2020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辉,注册会计师注册时间为 2007 年,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四川华信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负责签字的上市公司包括: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
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四川华信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本期审计费:人民币 93.00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8.00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25.00 万元(含税)。以上费用系按照四川华信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量和参与审计工作人员级别收费标准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 18.00 万元(含税)。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四川华信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 2020 年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四川华信在执业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
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四川华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出具了一致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前认可函并就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审议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四川华信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业务经验丰富且在执业过程中,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谨慎执业。同意公司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将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续聘四川华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提议;

  (三)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若干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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