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本公司于2000年4月13日实施了1999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2股转增3股。本公司股东远大(连云港)海洋集团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50.6万股法人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18.34%)质押给中国远大集团公司,根据有关协议,上述股份因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所派生的825.3万股股份也一并质押并予以冻结;本公司股东连云港兴农农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7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585.8万股法人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17.62%)质押给中国远大集团公司,根据有关协议,上述股份因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所派生的792.9万股股份也一并质押并予以冻结;本公司股东珠海生兴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于2000年1月1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77万股法人股(占公司当期总股本的5.3%)质押给中国远大集团公司,根据有关协议,上述股份因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所派生的238.5万股股份也一并质押并予以冻结。
特此公告
连云港如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