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70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及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产解除冻结的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资产被查封冻结的公告》,其中公司持有控股子公司三亚优居房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亚优居”)51.74%的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联置地”)100%股权被债权人长城国兴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国兴”)申请冻结,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1-043 号公告。
近日,公司与长城国兴经过积极沟通达成和解,并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乌鲁木齐中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约定长城国兴申请人民法院解除公司持有的三亚优居 25%股权的查封,目前该部分股权已完成解除冻结。根据《民事调解书》约定,待相关条件达成后,三亚优居26.74%股权和北京新华联置地 100%的股权将陆续解除冻结。
二、担保进展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6 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119
号),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与长城国兴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该项债务余额为 37,879.62 万元。
近日,公司及长沙铜官窑与长城国兴签署了《权利质押合同》,公司以其持有的三亚优居 25%的股权为长城国兴提供质押担保。本次担保为以前年度融资的补充担保,其担保额度已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本次担保涉及的被担保对象、担保范围及担保期限与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2017-119 号)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一致,详情请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部分资产解除冻结并与债权人达成了和解,是公司与债权人及相关方积极沟通的结果,有利于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稳定公司的经营。
2、本次担保为补充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额度或担保展期,其涉及的担保额度已经公司以前相关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各方友好协商,有利于公司的债务偿还安排,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