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21-063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清偿到期债务及涉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未清偿到期债务及涉诉情况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因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存在金融债务纠纷,涉及债务本金合计 10.98 亿元,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依据公证债权文书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
中级人民法院的《执行通知书》【(2021)京 03 执 1696 号、1697 号】,要求公司
及子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清偿义务,执行标的金额分别为 840,379,010元、312,293,120 元。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 3,871.9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9%。
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法院尚未强制执行,暂未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及子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及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获得债权人谅解、达成和解,同时将积极筹措还款资金,力争妥善解决上述未清偿到期债务及强制执行事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