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03-025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1月30日上午在公司金环宾馆会议室召开2003年第3次临时
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王凤岐先生授权公司董事林魁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所持(代表)股份780411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38%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部分成员、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以记名投
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02年配股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如
下:
根据公司2002年10月31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02年配股决议的有效期自200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有效。鉴于该次配股申请材料已经报送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审核,但全部配股程序未能在有效期内履行完毕,为保证该次配股工作的顺利开展
,董事会决定将公司2002年配股有效期延期壹年(基准日以公司200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为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公司2002年配股预案如下:
(一)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 关于公司申请配股具体实施方案的预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
,促进公司快速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
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拟实施2002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相关事宜如下:
1、本次配股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本次配股基数、配股比例和配售数量:
本次配股以公司2002年6月30日总股本154,908,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3股
,共可配售46,472,538股,其中: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股东可配售25,184,217股,社会公
众股股东可配售21,288,321股。
2001年7月13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国有
法人股其计4492.3465万股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湖北泰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经财政部财企
[2003]100号文批复并于2003年4月11日完成过户。
截止200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54,908,460股,其中:国有法人股:22,097,489股;社
会法人股:61,849,901股;社会公众股股:70,961,070股;因此国有法人股股东可配
售6,629,246.7股;社会法人股股东配售18,554,970.3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1,288,321
股。经征询,唯一持有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已承诺全部放弃此
次6,629,246.7股的配股权且不予转让,但尚须报请湖北省财政厅批准;社会法人股股东均已书
面承诺放弃本次配股权且不予转让;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配售21,288,321股,社会公众股股东认
购余额部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配股价格及定价方式:
(1)本次配股价格区间初步拟定为公司配股说明书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的
算术平均值的65%-90%。
(2)定价依据如下:
A、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值;
B、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
C、参照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市盈率状况及盈利前景的预测;
D、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配售对象: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本次增资配股募集资金具体投向如下四个项目, 公司共需投入资金约31023万元,拟
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18360万元,差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 提高年产10000吨粘胶长丝质量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220万元,其中
4220万元拟由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 年产4000吨水刺法非织造布技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703万元,其中本次配股募集资
金投入5510万元;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 公司控股通信子公司在北京、江苏、湖北、四川/重庆四地区移动通信产品信息化营
销网络建设:该项目总投资10420万元,其中8000万元由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入;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 公司化纤浆生产废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680万元,其中
1080万元拟由本次配股募集资金解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关于2002年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议案
若本次配股成功,将实募资金按轻重缓急投资于如下项目:
1、提高年产10000吨粘胶长丝质量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9220万元,改造后
内部收益率为(税后)9.91 %;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年产4000吨水刺法非织造布技改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703万元,由以下两个子项目组成:
(1) 年产1500吨水刺法薄型非织造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1年;如2003年能开始投资,
2004年将产生效益;投资利润率14.61%;
(2) 年产2500吨水刺法中厚型非织造布技术改造项目:建设期为1年;如2003年能开始投
资;2004年将产生效益;投资利润率26.6%;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控股通信子公司在北京、江苏、湖北、四川/重庆四地区移动通信产品信息化营销
网络建设:总投资10420万元,投入经营后:
北京部分:投资利润率51.34%;江苏部分:投资利润率44.32%;湖北部分:投资利润率
38.91%;四川/重庆部分:投资利润率44.32%。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公司化纤浆生产废水治理及综合利用工程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为4680万元,建设
期一年,投资利润率为6.39%。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2002年度配股相关事宜的预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授权决定本次配股的配售价格、配售数量、配售方式、承销商的选定及其他相关事宜;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2、授权签署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3、授权对本次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作适当调整;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4、授权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与
股本结构有关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5、授权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宜;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6、授权对本次配售的可流通部分股份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7、授权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足以使本次配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
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形下,可酌情决定该配股发行计划延迟实施;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8、授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其他事项。
78041134股赞成,赞成票代表股份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配股的各项决议,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
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记录;
3、北京万思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3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