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决议
(1997年8月19日通过)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议于1997年8月19日在 金环宾馆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6名,实到董事15名,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的人数。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程:
1.公司199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公司1997年配售股票预案
1)配股比例:以1996年发行股票后总股本5198.8万股为基数,拟按10∶3的比例(即以现有总股本6238.56万股为基数,按10∶2.5的比例) 向公司全体股东配售股票;
2)配股价格:5-7元/股;
3)配股有效期:至1998年6月30日;
4)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年产1200吨粘胶长丝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5)授权事宜: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和处理本次配售股票的有关事宜;
该项决议尚需经股东大会表决后,报湖北省证管办出具意见,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
3.公司章程修改草案
根据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公司已实施1996年度每10股送2股红股的分配方案,因此公司章程第3.3条注册资本和股本结构应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38.56万元。股本总额为6238.56万股(每股人民币一元),其中发起人股3341.98万股,其它法人
股534.02万股,内部职工股804.72万股,流通股1557.84万股。
该项决议尚需经股东大会表决。
4.决定1997年9月23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预案草案;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7年8月21日